近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挖掘室藏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凭证和依据作用,配合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提速增效、便民惠民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公积金贷款审批过程中,通过利用室藏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档案获取贷款人的信用资信,不仅简化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而且规范了贷款审批程序,减少了金融风险,让“死档案”变成“活信息”。
原来的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信证明书”等申请材料,异地申请的还需要提供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不仅手续麻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出现证明不实等情况,如有的职工为了多贷款,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出现“虚高”现象;有的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仅是职工的基本收入;还有的单位不愿意给职工开收入证明;有的单位主体在外地,盖章很不方便等等。严重影响了贷款的质量,增加了贷款风险,也增加了职工贷款的难度。考虑到上述情况,经过充分地调研论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室藏档案中的有关信息完全可以证明贷款人的资信,并且可信度高,所以决定简化手续,取消原来需要贷款人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贷款人和配偶的收入证明,取而代之的是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贷款发放及额度控制的重要依据。
在整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同时,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不仅把与业务相关的档案基础数字输入系统,使贷款审批过程中所需的贷款人资信情况,直接从公积金管理系统自行查询;而且实现了全市各公积金管理机构联网和信息共享,使原来烟台行政区域内的异地贷款不再提供缴存证明就可以轻松贷款。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在减少了信贷风险。
山东省烟台市档案局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