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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督查组对长春市档案局8号令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2月10日,国家档案局督查组一行3人在馆室司副司长王雁宾带领下,来到长春市档案局,对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此项督查,是为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会长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档案局今年档案督查工作计划,对全国副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专项督查。

    长春市档案局局长梁伟向督查组汇报了2006年末国家档案局8号令颁布施行以来,长春市档案局贯彻落实8号令,在全市市直机关开展“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工作的情况。王雁宾副司长对长春市档案局贯彻落实8号令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长春市档案局的这项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贯彻落实非常及时,从8号令发布施行开始,到2007年底全部完成了市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工作;二是措施力度很大,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的形式贯彻落实8号令;三是制定了有效的工作制度并建立了长效机制,专家审批制度、立档单位一把手签字制度、以“三定方案”为审批依据等抓住了工作关键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使这项工作达到了常态管理,施行专项工作(活动)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督办制度,保证了开展专项工作(活动)的临时机构的档案齐全完整。他还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方向性和指导性的意见,他说,8号令的出台,档案保管期限表由“备案制”向“审批制”转变,使档案工作从源头上有了充分的保障,整个机关档案工作和档案馆工作,也应该有很大的方向性改变,工作重心要从形式向内容上转变。贯彻落实8号令,一是要加强对各单位职能和工作内容的深入研究,二是要通过对利用工作所反馈的利用需求,反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以此提高归档质量,并不断丰富馆藏档案的特色。
 
    督查组还检查了长春市档案馆档案库房、档案裱糊室、档案数字化工作室和档案利用窗口。
                                                                            长春市档案局  李际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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