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杜青 特约记者 殷俊燕) 在云南,多个少数民族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由于没有文字,大多以结绳记事和图画等原始形态传承历史,随着历史见证者的逝去,许多关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面临遗失。
2009年10月,云南省档案局馆与新加坡国家档案馆签署了口述历史合作项目备忘录。2010年3月,国家档案局批准将云南省作为开展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试点地区,并同意在“中国与新加坡两国2008年-2012年档案工作合作协议”框架内予以落实。
7月20日,由中国国家档案局与新加坡国家档案馆联合举办,云南省档案局馆承办的“抢救保护云南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培训班”在昆明开班。“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作为中国与新加坡档案工作合作项目正式启动。云南作为试点,率先学习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的方法,从而在全国推广。中新两国将借助培训交流等方式合力打造中国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保护模式。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杨继波、新加坡国家档案馆馆长毕观华、云南省档案局馆长黄凤平出席仪式并讲话。
在中国56个民族中,大多数少数民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因此民族的历史、文化、生活及宗教信仰等,长期以来都是依靠口传记忆世世代代流传下来。这种传承方式在云南更为明显。作为少数民族众多的云南,25个少数民族中有16个跨境而居,阿昌族、布朗族、拉祜族、独龙族等15个民族是云南省所特有。这些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文化的内容。随着现代化进程与民族融合的加快,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流失正在加剧,文化的多样性正在逐渐消失,有些甚至会出现“历史性断代”。黄凤平表示,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亟待抢救和保护。
新加坡国家档案与记录中心,于1979年开始建立口述史计划,旨在通过采集对社会各界人士的访谈,保存并传播新加坡的历史记忆。截至2010年6月,共采集到26个专题,约18000小时,平均每年采集600小时。馆藏不仅涵盖了不同的主题和内容,还包括多种语言和方言,积累了口述历史档案采集的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此,云南省档案局馆与新加坡国家档案馆于去年签署了口述历史合作项目备忘录。今年3月,国家档案局批准将云南省作为开展抢救保护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试点地区。云南省将充分借鉴新加坡口述历史档案采集的经验和方法,分别在今年和明年组织开展对阿昌族、布朗族、独龙族和拉祜族等4个云南独有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保护的试点工作,通过对这4个民族文化研究者、文化传承者、民间能工巧匠的访谈,记录有关这些民族的语言文化、原始宗教、祭祀文化、生产方式、社会习俗、节日风俗、民族工艺等方面的口述历史,并逐步建立以云南15个独有少数民族为重点,涵盖云南25个少数民族的口述历史档案资源体系,探索中国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抢救与保护的方法与途径。
“抢救口述历史,就是和时间赛跑,将人类的记忆转换成文字或者录音档案,这和抢救历史是一样的。”毕观华说。在为期3天的培训中,新加坡国家档案馆馆长毕观华、口述历史中心主任赖素春围绕口述历史档案采集的项目设计、访谈、讨论、录音、录像、处理、建档、保存、传播等内容详细介绍了新加坡开展口述历史档案工作的理论、经验与方法。
云南省档案局馆、云南省129个州市县档案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云南大学民族档案史研究专家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黄凤平表示,云南省各级档案部门将尽快掌握口述历史档案采集的知识、方法、技巧和技能,加深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了解,以科学规范的举措,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口述历史档案采集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7月29日 总第2034期 第一版